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公共场所许可证检测办理
公共场所检测
一、公共场所概念
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公共场所的适用范围包括七类二十八种:
序号 | 场所性质 | 种数 | 内容 |
1 | 住宿与交际场所 | 8 | 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
2 | 洗浴与美容场所 | 3 | 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 |
3 | 文化娱乐场所 | 5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4 | 体育与游乐场所 |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 |
5 | 文化交流场所 | 4 |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
6 | 购物场所 | 2 | 商场(店)、书店 |
7 | 就诊与交通场所 |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 |
二、相关法规标准
国务院于1987年发布了《公共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
卫生部于1991年发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6年颁布了与《公共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配套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这标志着我国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已从政府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法制化管理,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高度重视,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共场所的质量。
共有12个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所涉及的检测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检测项目 |
1 | GB 9663-1996 | 旅店业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
2 | GB 9664-1996 |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
3 | GB 9665-1996 |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 室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照度、水温、浴池水浊度 |
4 | GB 9666-1996 | 理发店、美发店卫生标准 |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氨、空气细菌数 |
5 | GB 9667-1996 |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 池水温度、pH 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 |
6 | GB 9668-1996 | 体育馆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空气细菌数、照度 |
7 | GB 9669-1996 |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 |
8 | GB 9670-1996 |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 |
9 | GB 9671-1996 |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 温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 |
10 | GB 9672-1996 | 公共交通等侯室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 |
11 | GB 9673-1996 |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 |
12 | GB 16153-1996 |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 |
另外,还包括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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